1/08/2007

和公僕對話2

把要認證的文件備齊並翻譯好後我電郵了一份給縣府的人事(就是上次被我小小教訓的那個),我說明疑惑,並請她告知若要向上申請釋疑須要什麼手續.

約一星期後終於收到她的回信,附帶一封附件.

附件的內容是教育部不接受結業證書之云等等.我看了有些失望,但再看清楚一些發現:



這封公文不是針對我的case,而是去年教育部發給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



我有些訝異他們居然會給我一份舊公文?



我的arguments在於-

1. 國外學歷和台灣學歷畢竟有相當的差異,這種事可以一體適用嗎?

2. 縣府教育局沒看過當時台北市教育局原發的公文,自然也不知當事者的情況,這樣就把一份舊公文隨便套用在另一個case上會不會有點太懶了?



所以只好再打越洋電話詢問,找不到人事只好找課長,結果真是同個文化圈,一樣的德性.一樣不懂得尊重,每2分鐘打斷別人說話一次.

我: 課長您好謝謝人事附上的公文,不過我注意到似乎這是舊公文啊?

課長: 是啊,這那有一年發一次?

(這那有發不發的問題? 又不是公告!!)

我: 那因為課長您和我都沒看過北市教育局原發的公文也就不曉得實際的狀況,所以我還是想請教育部解釋.

課長:那情況一樣嗎? 你不用浪費國際電話費啦!

我只好耐著性子跟他強調我將有的損失,他不是當事人當然不會像我一樣在乎.那位課長仍重覆說,"你不用浪費國際電話費啦.."

我只好回他一句: 這個課長我自己來操心就好了!

他終於閉嘴安靜了一下.

天啊這隻鳥真的很吵!



然後他又說"好嘛你不相信我們,你就自己寫公文嘛..."云云...



實在講話之沒技巧不專業的...真是難怪我對公務員沒好印象!



接著我試探的問他倒底英文版畢業證書可否在台灣地方法院公證.



他說--可--以!!!

我說那你說的跟外館說的不一樣也!外館說不行也!

他居然回答說:



哦那就不行!!!!



天啊真是一府的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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