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007

與公僕對話再續-天啊還要續幾回哪....

昨天去學校辦理改敍,才得知連復職的公文都還停留在某人的辦公桌上.一張紙在學校的各級主任桌上流浪超過一周,要是這個文件與主任們的薪水相關,我想情況大概會不同吧!

好不容易所有的文件備齊,人事居然說和縣府人事詢問的結果還要教師證和出入境證明.為什麼規定不一次講完哪? 更離譜的是出入境證明還得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護照內頁行不行? 不行! 可是健保局也只要求護照內頁啊?

再打電話問104得知早就沒有出入境管理局了,現在改為移民署.想到還得為了一張紙花上來回4個鐘頭的交通時間,我實在又很想再..追追追了.

再加上得知連國防部那種管制單位都只要求護照內頁做證明,我一個教師居然得跑到移民署申請證明就覺得好笑.

於是先打去移民署問他們開的證明和護照內頁有什麼不同,那位先生回答:

沒有不同啊,我們的資料都是從同一個單位出來的啊?!你是那個單位要看啊!

我說明是公立學校要看後,他有點訝異的說這倒是他第一次聽說有公立學校要求出具他們開的證明,通常是外籍人士/或持外國護照,及雇用外勞的公司行號等會要求他們開具證明.

你要不要去和你們單位的人溝通說明一下?護照內頁的證明就可以啦!

於是再打電話和那位人事說明,她說沒辦法和我再說了,我也說沒關係你幫我轉給課長好了.等待鈴響了幾秒,被掛掉.

此時我已經是不追到結果不甘心了.我就是要得到一個答案,一個有法源的答案,而不是一句-

"我們一直都這麼做啊!"

一直這麼做並不代表這件事就是對的!

而且重點是他們也不是一直都要求出具出入境證明,學校人事有說近3年辦的2個案子都沒有出具這樣的證明,這讓我懷疑他們是否有特別的用意.

課長的態度一樣官僚,又說一次-"我們一直都這麼做啊! 其他的老師都沒像你這樣"

此話顯然與事實違背,最後他講不過我,就落一句-

哎呀,你可以去做教育部長了...

簡直是無厘頭...教育部長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最討厭這種講理講不過別人就扣個帽子的人! 偏偏犯這種病的公務員又特別多! 不對,立法委員似乎也很多...

朋友說我怎麼從出國前到回國後都一路風波不斷..我也只能說經萬事長萬智來安慰自己了.

是不是這些繁雜的流程就是吃定了乖乖牌呢?

而我顯然就是那個討人厭的非乖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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